根据医师资格考试的实际情况,经研究,决定对《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》(卫生部令第4号)第三十四条修改如下: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当年本单元考试成绩无效: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70号)、《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》(国卫办医函〔2019〕45号)及“十四五”时期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的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,
随着高质量发展纵深推进,全国卫生健康领域迎来重要机遇期,信息化发挥着关键的支撑作用,在此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健康数据不仅是重要的生产要素,更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,因此网络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。在此背景下,《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的发布,进一步规范了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、促进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发展,加快推动卫生健康行业高质量发展进程。